自国务院1993年首次明确提出要创建存款保险基金以来,该制度完全年年被提到,毕竟“只言楼梯声,不知人下来”。不过经过21年的筹划,种种信号表明存款保险制度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年内近期的信号来自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央行副行长、外管局局长易纲。他在10月30日参加2014金融街(000402,股吧)论坛上透漏,存款保险制度创建工作已获得相当大进展,已相似成熟期。近年来,中国政府更加意识到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提出“创建存款保险制度”。
而除了易纲表态外,其他中国政府高层近期也多次谈到存款保险制度,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在与参加第18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的外方代表座谈时称,中国金融改革开放已转入新阶段,将以更大决意和力度推展金融改革创新,通过限制市场准入,容许各类资本公平参予金融市场竞争;通过创建存款保险制度,更佳维护存款人利益;有序不断扩大资本和货币市场对外开放。央行行长周小川亦在10月份参加国际货币和金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时也回应,中国将适时地创建存款保险制度。
除此之外,央行在第二、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都提到减缓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完备金融机构市场化解散机制,互为较一季度报告中的“前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用词,更进一步突显发售该制度的迫切性。事实上,中国的更进一步深化改革必须存款保险制度是时候发售了。
一是,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早已前进至关键阶段,下一步的了解前进必须存款保险制度来“保驾护航”。自1996 年打开的利率市场化第一步至今,中国遵循“再行贷款后存款、再行大额后小额、再行长年后短期”的原则,已全面对外开放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并将小幅放松存款利率下限至1.2倍,离最后目标只差临门一脚。
而且,由于国内银行的收益来源目前仍然主要依赖息差收益,几乎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后,银行的存款因为竞争关系不会加快搬去(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事实上已在加快银行存款的萎缩),由此经营上面对较小的挑战和风险,一些倒闭的银行也许不会破产倒闭,如果没存款保险制度和解散机制,这将不会对整个金融体系导致相当大的动荡不安。二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弊端颇多,当前减少金融风险与建构金融安全网都急需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在我国,政府仍然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施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老百姓由此对银行产生天然的信任感,争相把钱现金银行;另一方面,因为政府最后买单,银行不会大肆专门从事高风险业务,增大道德风险,构成危机的可能性下降。
在过去几年中,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房地产和生产能力不足行业(钢铁、光伏等)过度授信,而随着经济转入上行周期,不当风险开始愈演愈烈。银监会数据表明,2014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7669亿元,较二季度末减少725亿元;不良贷款亲率1.16%,较二季度末下降0.09个百分点。随着不当形势好转,否有银行再次发生破产倒闭的风险仍尚待仔细观察。
前车之鉴言在,1998年,不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海南发展银行因相当严重缴纳能力严重不足而重开,境内居民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央行确保缴纳。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创建需要让银行确实创建起风险自担的市场意识,并且能避免单个银行危机风波传导至整个金融体系。三是,中国正在扫除金融行业独占壁垒,容许民间资本转入银行等领域,然而民营银行一旦再次发生问题,风险如何分担,客观上必须创建存款保险制度。
按照现行法律制度规定,民营银行一旦经常出现风险,股东意味着以自身的出资来承担风险—存款人的风险似乎是由国家分担,而不是由股东分担。对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售,也有忧虑的声音,指出制度实施后不会导致的银行存款搬去,有利于银行经营的稳定性,因为目前的消息都指向“储户在银行的存款,仅次于支付额度有可能是50万元,多达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到赔偿金”。对于这种忧虑,有专家建议可以通过成立一个缓冲期来解决问题,利用缓冲期来培育居民的理性风险意识,这也许称得上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由此,难于找到,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化、建构金融安全网都亟需存款保险制度的“瓜熟蒂落”。存款保险制度21年前进时间表1993 年 首次于《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明确提出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基金1997 年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存款保险课题组,开始对存款保险制度积极开展理论研究2004 年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平稳局7存款保险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于年底开始草拟《存款保险条例》2005 年 金融平稳局对外透漏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可行性方案揭晓,并获得国务院实质批准后2006 年 央行在《2006 年金融平稳报告》中认为减缓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完善金融风险处臵长效机制的必要性,并阐释所要重点研究的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能、存款保险的成员资格、存款保险的基金来源、最低支付限额、费率制度决定等细节问题2007 年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将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建设提及议事日程,推展存款保险法律,减缓创建功能完善、权责统一、运作高效的存款保险制度(后因全球金融危机被继续不了了之)2008 年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将“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后因金融危机不了了之)2009 年9 月 央行第二次请示存款保险方案,中国银监会曾以农信社仍正处于深化改革之中,可能会受到较小冲击为由,对存款保险制度发售的时机所持保留意见。2010 年 《2010 年中国金融平稳报告》明确提出减缓创建存款保险制度。
2010 年年末 央行第三次请示存款保险方案,由于决策当局实在时机不成熟期,仍然不予国家发改委。2012 年7 月 央行在《2012 年金融平稳报告》中称之为“我国发售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期”。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央行行长周小川明确提出将择机发售存款保险制度。2013 年5 月 央行公布《2013 年中国金融平稳报告》,其中对长期存在争议的存款保险制度做出详细评估,并指出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系统中的一个最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实前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
2013年11月 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明确提出,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完备金融机构市场化解散机制。2014 年2 月 央行2 月在2013 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继续执行报告》中回应“目前创建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打算工作已基本准备就绪”。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揭幕会上,具体将“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风险处理机制”划入2014 年的重点工作2014 年3 月31 日 央行人士回应:“存保条例已由央行草拟完,涉及程序都已走完,必要时候,将不会发售存款保险制度。”且下一步央行将创建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更进一步不断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浮动区间,逐步中止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的下限管制。
2014年下半年 央行在第二、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回应,减缓创建存款保险制度,完备金融机构市场化解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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