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昨日在“金融产业增进节能减排目标构建”研讨会上透漏,国家最近将发布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内、外资企业统一限于25%的所得税率。
“两税拆分”之争看起来尘埃落定,实则意犹未尽:新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税企业所得税;国家必须重点扶植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税企业所得税。因此,此前很多国内企业界人士担忧,外资企业有可能利用“高新技术企业”等模糊不清的概念,之后享用优惠税率。“实施细则就是要更进一步解决问题这些技术问题,”苏明回应,“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将获得具体的界定,同时实施细则还不会解决问题“其他一些税收优惠问题”。苏明回应,自2005年以来,我国能源财税政策转入新的阶段,为反对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展望未来我国能源财税政策的思路,他指出,应当重点在五个方面作出希望:一是统合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强化能源投资及对国家能源基地的反对力度;二是完备环境税费政策,提升排污费标准,拓宽排污费专项资金的用于方向;三是减缓前进资源税费改革,创建矿产资源有偿用于制度和生态维护机制;四是充分利用财政补助金和贴息等财税政策,增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五是大力前进还包括所得税、进口税在内的节约能源财税政策体系。苏明透漏,国家正在研究制订中的改革方案还包括:计划提升资源税征税标准,并在长年内将从量计税改回从价计税;由国家独占矿业权一级市场,对早已构成、仍未闲置的矿业权通过招投标进行拍卖,拒绝使用权闲置矿业权的个人或单位缴纳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费用,获得的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按照20%∶80%的比例分为;对能源产品的用于单位征税能源税,促成其节约能源。苏明还预计,今年我国财政收入将突破5万亿元,比去年最少快速增长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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